《黑龙江林业报》社2009年公开招聘职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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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黑龙江省人事厅 2009-3-8 21:44:26 |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和《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森人[2007]219号)的有关规定,特公布2008年《黑龙江林业报》社招聘职位方案。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林业报初创于1960年,随着机构的变化,1962年更名为东北林业报。1968年4月,由于“文革”影响停刊。1991年10月1日正式复刊。1992年4月15日,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编入国内统一刊号,企业报系列,国内统一刊号为CN23-0029,代号为13-94。现已走过18年的发展历程。 《黑龙江林业报》为四开四版,每周一、二、四、五出版,星期五为四开八版。现在发行量为二万份,分布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200多个市、地、县。从1994年起连续14年荣获黑龙江省“十佳”企业报称号,并多次被评为全国优秀企业报。 二、招聘原则 实行自愿申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记者、编辑、广告设计、财务人员各1名。 四、招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政治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学习成绩优秀,体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具有相应技术职称、有实际工作经验或从事新闻编采工作2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 3、新闻学、传媒学、汉语言文学、经济学、会计学、行政管理学、广告设计等相关专业。 4、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掌握一定的摄影技术。 5、中国共产党或从事新闻编采工作2年以上者优先录用。 五、笔试与面试 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筛选符合条件人员入选,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根据有关规定,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按录用人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由省森林工业总局组织。笔试内容:2009年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参考教材《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面试由报社组织,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实际工作水平。 人选确定和审核: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招聘办公室 从笔试、面试合格者选拔 名,经报社审核确定初步人选。 公示和聘用:初步人选在报社和省人事厅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如无问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后,签订聘用合同。 六、相关待遇 初步人选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调入手续,试用期6个月,期满合格办理转正手续。 正式聘用的人员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 七、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09年3月5日至2009年3月20日 联 系 人:刘志刚 联系电话:0451—88055620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66号《黑龙江林业报》社 本方案由《黑龙江林业报》社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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